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。会议特别指出,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仍面临不少短板,在硬环境改善的前提下,要不断在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。并明确提出,要借鉴国际经验,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,逐步在全国推行。
业内人士指出,对照国际标准来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机制,顺应了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,能更好地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。同时,也有利于及时反馈和矫正改革中的问题,将改革推向纵深。
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李清池说,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既要对接国际标准,又要考虑我国实际。要注重评价结果的量化可比,比如在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上,目前是以新创企业数量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依据,应考虑进一步用定量分析和数据来说话。此外,还要关注改革范例的剖析,重视评估的专业性与独立性等。 据新华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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